大庆油田一企业部分设施无环评审批擅自建设 被罚2.4万元

原标题:大庆油田一企业部分设施无环评审批擅自建设 被罚2.4万元

东北网7月17日讯(记者刘嘉)17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因油泥收集池无环评审批擅自建设,位于双城区临江乡的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被罚2.4万元,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该企业需要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

记者了解到,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5月1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2006年1月通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十采油厂临江地区双30区块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9年11月通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检查,对照该企业的环评批复和验收中,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南江分公司厂区外北侧70米处建设的油泥收集池无环评审批擅自建设。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于6月月11日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告知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4000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刘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