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新野纺织证券事务代表收监管函

原标题: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新野纺织证券事务代表收监管函

【大河财立方消息】3月12日,新野纺织公告称,因在披露业绩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新野纺织证券事务代表姚晓颖收到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监管函。

公告称,新野纺织原预约于2021 4月7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 3 月 9 日,姚晓颖作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日前三十日内买入公司股票 4.53 万股,金额为15.95万元。

姚晓颖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条、第 3.1.8 条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8.14条的规定。同时,提醒姚晓颖: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买卖股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